强制平仓流程?
股票期权经纪业务强制平仓处理流程
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中,当客户出现一定情况时,公司有权根据相关规则和合同约定对该客户进行强制平仓处理。以下是强制平仓的触发条件和处理流程:
1. 强行平仓触发条件
根据上交所、***结算业务规则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的约定,公司应当对客户进行强行平仓处理的情形包括:
- 交易所发布强行平仓通知书
- 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%
- 客户维保比例低于130%
- 合约总持仓量由大到小顺序选择
- 质权人与股东协定
交易所通过“强行平仓通知书”要求有关结算会员进行强行平仓操作。通知书通常会随当日结算数据一起发送给结算会员,结算会员可通过交易所系统获取通知书。
如果客户的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%,则公司有权对客户进行强制平仓处理。如果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%但不低于130%,公司可暂缓强制平仓,并允许客户自行操作信用账户。
维保比例指维持担保比例,即客户的信用账户价值与其持有的证券市值之比。如果维保比例低于130%,证券公司要求客户在两个交易日内补足担保品,使维保比例回升至140%以上。否则,证券公司将进行强制平仓。
在进行强制平仓操作时,公司将按照合约的总持仓量由大到小的顺序选择进行平仓的合约。
如果股东与质权人进行协定,质权人融入资金并进行监控,划定警戒线和平仓线,股东应按照质押率、成本和期限与质权人进行协商。当股东未按规定履行义务时,质权人有权要求强制平仓。
2. 强行平仓流程
强行平仓的具体流程如下:
- 通知
- 执行及确认
- 资金偿还
- 监控及处理结果
交易所向有关会员发布强行平仓通知书,下达强行平仓指令。
在收到通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后,有关会员自行执行强行平仓指令,并进行确认。
平仓所得的资金首先用于偿还客户所欠债务,剩余资金计入客户的信用资金账户。
公司需要持续监控强制平仓的执行情况,并及时处理平仓所得资金和客户的信用资金账户。
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中的强制平仓流程主要包括触发条件和处理流程。公司应遵循交易所规则和合同约定,在特定情况下对客户进行强制平仓处理。强行平仓通常会通过交易所发布通知书,会员按指令执行,将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债务,剩余资金计入客户的信用资金账户。公司需要持续监控执行情况,确保平仓处理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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